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指引
欢迎加入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大家庭!为帮助新设会计师事务所高效、规范完成设立、备案及合规运营全流程,规避流程误区、提升办理效率,我们按事前筹备—事中办理—事后管理梳理形成操作指引,供参照。
一、事前筹备阶段
(一)先行完善事务所章程(合伙协议),再办理工商登记
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党建入章”指导文本》(会行党〔2021〕10号),将党建工作的要求和内容写入会计师事务所的章程或合伙协议,用于工商登记、执业许可与广西注协备案,减少后续变更、重复备案。
如需 “党建入章” 指导文本,可致电咨询获取。
温馨提示:工商登记具体流程、材料、办理地点以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二)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依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执业许可;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二、事中办理阶段(取得执业许可后办理)
(一)注册会计师转所办理
办理注册会计师转入需提供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区内转所需一式三份,跨区转所需一式四份),并携带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到协会办理。
文本链接:http://www.gxicpa.com/xzzq,依次点击【协会官网】-【下载专区】-【注册相关】
(二)单位会员入会备案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点击“单位会员(事务所)入会申请”,按照系统提示逐步提交单位会员入会申请材料,完成备案流程,确保事务所后续业务开展符合监管要求。
(三)党建信息与代表人士填报
1.党员信息填报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依次点击【党建管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新建】,如实填写事务所的党员相关基本情况。
2.行业代表人士信息填报
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依次点击【代表人士信息数据库】-【新建】,准确填写事务所中的代表人士基本信息。
(四)协会OA系统账号使用
登录网址:http://www.gxicpaoa.com:9000/oazcxh
登录信息:用户名为会计师事务所中文全称(需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完全一致);初始密码请致电咨询获取。
(五)材料线上报送
1.党建材料报送
将有“党建入章”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章程或合伙协议(加盖公章)扫描件,通过协会OA 系统“注协邮箱”报送至协会(行业党办)。
2.业务收费及成本核算资料报送
自事务所取得执业证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及成本核算材料的通知》(桂会协〔2025〕14号)(http://www.gxicpa.com/newsinfo/8047673.html)要求,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配合广西注协检查工作,自觉抵制低价竞争,杜绝行业内卷行为。
三、事后管理阶段
(一)专属会员服务开通
会计师事务所全体注册会计师自行通过微信搜索 “智桂 CPA”会员服务小程序或扫描对应二维码完成自助注册,畅享广西注协会员专属权益。

“智桂 CPA”会员服务小程序二维码
(二)行业资讯获取
请持续关注广西注协官网(http://www.gxicpa.com)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行业资讯、政策通知与各项工作要求,避免遗漏重要事项。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三)继续教育管理
根据《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桂会协〔2022〕64号),会计师事务所须指定专属培训专员,负责对接本所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各项事宜;培训专员需加入“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微信群”,及时接收、传达行业培训通知,并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 “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跟进本所人员培训进度及完成情况。
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考核周期为自然年(每年 1 月 1 日 - 12 月 31 日),每个周期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 40 个学时,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 4 个学时,面授(现场直播)培训不少于 16 个学时。
网络培训学习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在线”(https://cmis.cicpa.org.cn/#/)学习,用户名称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方式二:登录“东奥会计在线”网络录播课程(https://static.dongao.cn/gxhx/index.html)学习,使用“会员编号+姓名”登录。
(四)日常自律监督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需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行业监管、诚信建设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年度信息报备、主动配合广西注协开展执业质量及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报告各类重大事项,规范执业行为与收费管理。
行业必备政策文件学习清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
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
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
5.《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6.《会计师事务所基础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引》
7.《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8.《关于严禁参与注册会计师证书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警示公告》
9.《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注册会计师法纪意识严守法纪红线的通知》
10.《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及成本核算材料的通知》
(政策文件持续更新,更多政策通知请关注广西注协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四、咨询联系电话
(一)入会备案、转所办理:0771-2863118;
(二)“党建入章”指导文本、党建咨询:0771-2863671;
(三) OA系统、综合服务:0771-2863117、2863038;
(四)“智桂 CPA”会员服务:0771-2863123、2863118;
(五) 自律监督、政策咨询:0771-286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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