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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
| 点击量:2299 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6-3-3 1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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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评协[2006]15号
关于做好中评协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班的通知》(中评协[2006]41号)的要求,中评协将定期对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股东)(以下简称非评估师股东)进行专项培训。为配合做好培训工作,现将第一次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今后拟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的后备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讲授资产评估业务基础、企业管理、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将于2006年3月或4月举行。为期5天,费用自理。 四、各资产评估机构需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90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参加本次培训班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者将《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于3月5日前提交给我会。 五、我会将汇总培训人员情况上报中评协,由中评协确定培训名单,并通知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安排。 六、参加培训人员考试合格的,由中评协发放统一印制的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区评协注册部联系。
联 系 人:庞 东 联系电话:0771-5326812 电子邮箱:gxzc@cicpa.org.cn 附件: 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后备合伙人(股东)培训报名表.doc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二OO六年三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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