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评协〔2006〕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有关规定,区评协决定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2005年度年检。现将年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年检时间,年检工作分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各资产评估机构要组织参加年检人员认真学习本通知及相关规定,对照年检条件如实上报有关材料,填写年检有关表格。
2、上报材料阶段:各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年检材料报我会注册管理部。逾期未上报年检材料的,我会不再受理并视同未参加年检处理。
3、公布年检结果。年检工作结束后,我会将在广西日报上公布年检结果,并将年检结果抄送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检对象
2005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年检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3、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连续满12个月;
4、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年检基准日是否超过70周岁;
5、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6、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受到刑事处罚;
7、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8、注册资产评估师是否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及时、足额向区评协缴纳团体会费。
四、年检不能通过的情况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有下列情况不能通过年检: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未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
3、自行停止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年龄已超过70周岁;
5、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且无正当理由;
6、受到刑事处罚;
7、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备案及离所备案手续;
8、没有按规定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资产评估机构未及时、足额向区评协缴纳团体会费。
五、年检时应提交的材料
2006年度中评协将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更换新版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为配合此项工作进行,各资产评估机构需收集注册资产评估师1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随年检材料一同报我会。
为保证上报材料规格的统一,便于存档保管,报送材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汇总表;
3、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4、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参加人员汇总表;
5、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证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原件;
7、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8、所内预备注册人员执业经历登记手册。
六、其他事项
1、年检期间不办理转所转会手续;
2、参加年检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需缴纳年检公告费100元。为便于核算,年检公告费从今年起单独缴纳,不能再随团体会费、个人会费混缴,款项请从银行汇入。
汇款账号:45001604550050505188
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桃源支行
户名: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财务部联系人:周家旺、韦水花
联系电话:0771-5331593
注册部联系人:庞东
联系电话:0771-5326812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汇总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登记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未参加人员汇总表》
附件中的表格从我会网站(www.gxicpa.com)“相关下载”栏中下载。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二○○六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