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作出同意设立广西枫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广西枫杨会计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5010058
三、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制。
四、主任会计师姓名:杨敏。
五、各合伙人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杨敏(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110001660056)、宁展(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0100070276)。
六、经营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615室,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