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9日,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作出同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广西分所的决定。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104502
三、负责人姓名:杨池生。
四、办公场所:南宁市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5层502室。邮编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版权所有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8楼 邮编:530021 网址:http://www.gxicpa.com E-mail:gxicpa@gxicpa.com 电话:0771-2863038 传真:0771-5329100 网站技术支持:视点网络科技 桂ICP备05006708号 总访量: 网友对自己所发布的信息负责,由此带来的任何后果和影响,本网站不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