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我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作出同意设立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决定。现将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名称:广西信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5090004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四、有限责任所法人代表姓名:江宏金。
五、各股东的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江宏金(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0902010369)、沈德添(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0900010052)、何惠娟(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1000020502)、文业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0100080705)、廖熙(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51000020504)。
六、经营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730号美家园商业广场E-1612号房,邮编537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