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11年12月2日受理了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设立广西分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事务所情况:
(一)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时间:2003年02月08日
(三) 执业证书编号:11000210
(四)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制
(五) 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300万元
(六) 主任会计师姓名:杨池生
(七) 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2-23层。
(八) 最近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九) 总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含分所注册会计师):多于50人
二、申请设立分所情况:
三、(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西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杨池生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人。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编号:杨池生(100000761098);张奉军(450100020031);杨飞(450100050134);张明仁(450100090647);龙爱慈(450100100330);李岚(450100290001)。
(四)办公场所:南宁市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5层502室。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2011年12月13日前向我厅(会计管理处)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771-5331605,5334977,5331603;
举报电子邮件:hgr1605@163.com
举报传真电话:0771-5318020
广西财政厅会计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