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协〔2010〕24号 刘剑华等同志: 你们报送的有关注册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刘剑华、黄耀斌、黄焱、韦秋兰、杨贵琼五人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特此批复。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2010).xls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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