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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点击量:589  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2-25 8:56:04

桂会行党〔2010〕3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区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已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根据财政部党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财党〔2009〕28号)的要求,为准确了解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广大党员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的基本看法和总体评价,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现就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目的和意义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目的在于真实听取民意,客观、全面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实事求是评价活动的成效,及时发现问题,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改进工作,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测评方式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组织本所党员群众填写测评表,汇总后以所为单位报送我会。
    三、测评内容
    1.对“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和“创新动作”彰显特色情况的评价;
    2.对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边学边查边改情况的评价;
    3.对整改落实效果的评价;
    4.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的总体评价。
    四、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测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要亲自抓,周密安排,统一部署,真正把测评过程变成听取民意、促进整改、推动发展、创建群众满意工程的过程。
    2.注意将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与收集整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起来,对得到群众肯定的做法,积极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群众还不完全满意的方面,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对群众提出的新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充分吸纳,充实整改内容,强化整改措施,让测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切实做好测评情况的公布工作,采取适当方式向广大党员群众通报。
    4.请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测评表盖章书面报送我会。联系电话:0771-5331594,传真:0771-5329100,联系人:黄丽莎、何莹。
  

    附:学习实践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文件及附件下载:学习实践满意度测评文件.doc


                                              中共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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