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协〔2010〕1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2号)、《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暂行规定>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3号)、《关于征求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暂行规定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4号)等3个文件广泛征求意见。现将三个文件的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并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我会。
联系人:黄丽莎
联系电话:0771-5331594
电子邮箱:fk@gxicpa.com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 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3. 关于征求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文件及附件下载:
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