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协〔2004〕42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我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综合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和《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评标准(试行)》,已经去年底召开的全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会议讨论同意,并经书面形式征求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各位常务理事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广西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评办法(试行)》 .doc
附件二:
《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评标准(试行)》.doc
附件三:
《广西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考评得分汇总表》.doc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综合考评 办法 通知
抄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区财政厅
张忠国副厅长、曾秋莲助理巡视员。
抄送:区财政厅会计处、企业处、监督检查局、法规处,区
注协各市办事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4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