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年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按年度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检查材料,对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当年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自下一年度起接受检查。 根据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年检的主要内容是:注册会计师执业年龄情况、在事务所专职工作情况、业务质量情况、被处罚情况、参加后续教育情况以及会费缴纳情况。事务所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级协会提交年检材料,包括: 1.《基本情况表》; 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3.《××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汇总表》); 4.特别事项说明; 5.本所开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年检需报送的表格可在广西注册会计师网站www.gxicpa.com“下载专区”栏目下载。
版权所有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8楼 邮编:530021 网址:http://www.gxicpa.com E-mail:gxicpa@gxicpa.com 电话:0771-5331594 传真:0771-5329100 网站技术支持:视点网络科技 桂ICP备05006708号 总访量: 网友对自己所发布的信息负责,由此带来的任何后果和影响,本网站不承担相关义务和责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