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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转所(会)指南
点击量:1517  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8-31 10:28:21
注册会计师转所(会)
文件依据:《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暂行)》(桂会协[2005]56号)
报送材料
    1、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跨省转所四份,广西内三份);
    2、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3、注册会计师与调入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4、调出事务所对其在该事务所任职期间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的表现作出的书面鉴定;
    5、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原所为合伙人(股东)还需退伙协议(股东会决议和转股协议),以及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工商电脑咨询单。
办理程序
1、广西内转所:
    第一步:申请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第二步:调入、调出事务所的负责人在《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将报送材料中3—5项的材料装订在其中的一份《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
    第四步:将转所材料派专人报到广西注协注册监管部;
    第五步:广西注协经形式审查,材料齐全报分管秘书长批准后,在《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作变更记录。广西注协留下附有材料的那份《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其余两份《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调入、调出事务所各执一份。
第六步:凭已经变更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即可以新的事务所名义执业。
2、跨省转所:
    第一步:申请转所的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
    第二步:调入、调出事务所的负责人在《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将(二)项3—5项的材料装订在其中的一份《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
    第四步:到调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盖章同意调入,并在《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上作变更记录。留下附有材料的那份《注册会计师转所申请表》,其余的三份表格调入、调出事务所各留一份,返给调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一份。
    第五步:到调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盖章同意调出。
办理时间
    新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自批准注册之日起未满一年的不得办理转所,注册会计师转所不满一年的不办理再次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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