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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年检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 点击量:1751 来源: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05-5-16 1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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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会协[2003]17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我区2002年度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年检工作已接近收尾阶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年检职龄标准。参照中注协2002年7月印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会协[2002]183号)第二条的规定,今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的职龄标准,统一调整为70周岁。 二、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的年检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的年检标准,主要指是否符合批准设立的条件。 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转所。已年检合格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从年检 合格之日起即可按有关规定正常流动转所。
二○○三年三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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