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协〔2007〕30号
有关注册会计师转非人员:
根据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会协字[1995]105号)的规定,禤均行等12名注册会计师因离开事务所从事其他行业工作(或超职龄),不再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现已向区注协提出申请,要求转为非执业会员。经研究,同意保留其会员资格,转为非执业会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发放会员证、收会费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管理非执业会员,请各市办事处按附件名单编入各联谊小组,以便联系和管理。凡属各市单位的会员可向所属地区注协各市办事处联系办理(各市办事处统一向区注协领证、缴会费)
二、非执业会员会费为100元/年/人。现新批准成为非执业会员的同志请将2007年会费100元/人交至区注协或区注协各市办事处,发票由区注协统一开具。
三、有关非执业会员的具体管理办法、非执业会员活动的通知可登录区注协的网站(
http://www.gxicpa.com)。年检工作两年进行一次。各位非执业会员应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相关知识后续教育培训、交纳会费,在年检时间内能主动与区注协或区注协各市办事处联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