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会协〔2007〕25号
关于举办2007年度第二期远程教育视频
(同步学习)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2007年度远程教育视频(同步学习)培训计划的安排,将于5月下旬举办本年度第二期远程培训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将由财政部、有关事务所及院校专家主讲,培训内容为新《企业破产法》下的破产清算实务。培训时间:5月22日-25日。
二、培训对象
各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三、培训地点
南宁市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5楼区注协远程教育视频教室。请参加培训的同志依时自行前往。培训班不安排食宿,请学员自行解决。
四、此次培训按有关规定每人收取160元人民币培训费。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事务所积极组织注册会计师参加培训,并于5月18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表)反馈我会考试培训部信箱(
gxkp@cicpa.org.cn)或传真至我会。由于教室空间有限,我会考试培训部将根据各事务所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参加培训人员。我会将在培训班的整个过程中严格考核培训纪律,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记录入所在事务所及其个人诚信档案中。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培训证,另外,在培训班结束前认真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远程教育培训班评价表》。
本次培训班如报名人数过少,将取消本次培训并于5月20日前在我会网站发布通知,请各事务所及时上网查看。
区注协联系人:韦水花,电话:0771-5331593,狄熳,电话:0771-5331597;传真电话:0771-5329100。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