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管理 > 正文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批准彭波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9    

桂会协〔2019〕63号

彭波: 

你报送的有关执业注册会计师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你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附件: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略)

[关 闭]
桂ICP备17005665号-1 ©2012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82号财政厅综合楼8楼
邮编:530021 电话:0771-2863038 传真:0771-5329100 网址:http://www.gxicpa.com E-mail:gxbgs@cicp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