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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区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桂会协〔2014〕93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注协《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74号)等有关规定,我会决定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全区注册会计师2015年度任职资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批准注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年检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2015年度检查将核实注册会计师履行会员义务、继续教育、专职执业等情况。重点关注涉及投诉举报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高龄注师、挂名注师,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协会代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尤其是专职执业情况。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报送材料

    各会计师事务所须于2015年2月28日前向我会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报告;

    2、相关的表格(详见附件1—6);

    3、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4、因证书登记页面已满需换证的注册会计师,另提交一张一寸照片;

    5、每位注册会计师在2014年度出具的审计或其他业务报告二份;

    6、事务所近期为注师交纳的社保参保证明;

    7、注册会计师有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退休人员附退休证明);

    8、注册会计师近6个月工资清单;

    9、注册会计师与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

    (二)凡参加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应由所在事务所集中向我会缴纳检查公告费100元/人。检查公告费单独缴纳,不能随团体会费、个人会费混缴,款项请从银行汇入。

    账号:45001604550050505857

    开户行:建行南宁市桃源支行

    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三)任职资格检查期间,我会将暂停办理注册会计师转所手续。

    (四)联系人:李春英庞东,联系电话:0771-2863118。

    附件:1.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3.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4.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未参加人员汇总

          5.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登记表

          6.注册会计师转非执业会员申请表

    以上表格可从我会网站“下载专区”栏中下载.

文件下载:关于开展我区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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