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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4-05-2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对“十二五”时期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重大部署,是全区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开创“富民强桂”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富民强桂”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完成新使命,实现新跨越。
  第一节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百年不遇的雨雪冰冻灾害、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克难攻坚,锐意进取,“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胜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十一五”时期成为我区发展最好的时期之一。
  ——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较快增长,初步统计年均增速13.9%,增幅进入全国前列,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余额12个主要指标翻一番以上。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8000亿元左右,开工和续建铁路29条,区内建设里程3300公里,新增营运里程500公里,总营运里程达到3200公里;开工和续建高速公路39条3400公里,新建成1235公里,建成总里程达到2574公里;全区新增公路3.95万公里,总里程达到10.18万公里,基本实现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县县通二级以上公路、乡乡通油路和村村通公路。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82亿吨,其中沿海港口1.22亿吨。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201万人次,开通9条通往东盟国家的国际航线,西南出海大通道发挥重要作用。发电总装机容量2530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510万千瓦,成为国家“西电东送”重要电源基地。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三次产业结构由22.9︰37.9︰39.2 调整为17.6︰47.4︰35.0,工业化率由1.39提高到2.31,工业增加值比重由31.7%提高到40.6%,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工业总产值突破万亿元,食品、汽车、冶金率先成为千亿元产业,上汽通用五菱成为国内首个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的企业,柳钢跻身全国千万吨钢企行列,自主研发的中级轿车等新产品填补区内空白;食糖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66%,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氧化铝产能660万吨,汽车135万辆,水泥9000万吨,炼油1200万吨,炼钢1200万吨;柳钢、上汽通用五菱主营业务收入均突破400亿元,玉柴超过300亿元,强优企业年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由11家增加到30家,工业园区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由3个增加到15个,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优势农业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甘蔗、蚕茧、木薯、速丰林、八角等特色农产品产量稳居全国首位,优质稻、香蕉、柑橘、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产量排全国前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旅游总收入达到952.9亿元,年均增长25.6%。物流、金融、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城乡建设成就显著。城镇化加快推进,城镇化率达到40.6%,城镇人口突破2000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增加到219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1万公里以上,供水普及率92%,燃气普及率90%以上,桥梁、电网、排水、通信、公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市新区与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产业、人口集聚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魅力进一步凸显,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南宁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柳州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桂林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北海市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县城建设提速,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重点镇。新农村建设取得可喜成效,行政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9.55%,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通电话、通广播电视,80%以上的行政村能上网,涌现出300多个各具特色的新典型,全面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农村生活条件极大改善,城乡风貌焕然一新。 
  ——“两区一带”协调发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年均经济增速高于全区2.4个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区比重达31.8%,沿海现代重化工业布局加快形成,北部湾港跨入亿吨大港行列,建成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和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成为全国发展最快、活力最强、潜力最大的新增长区域之一。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全面推进,建成南宁至贵港千吨级、贵港至梧州两千吨级高等级航道,内河港口吞吐能力6000万吨,沿江中心城市形成汽车、机械、冶金、高新技术及建材等产业布局,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势头迅猛,带动西江经济带快速发展。桂西优势资源开发力度加大,铝、锰、有色金属、水能、制糖、红色旅游、农产品加工等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发展壮大。
——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2.25万亿元,全区建设重大项目累计7610项,总投资3.24万亿元,其中开工6867项,竣工投产3814项,完成投资1.3万亿元。中石油钦州千万吨炼油厂投产,填补了西南地区没有大型炼油厂的空白;防城港红沙核电开工,成为西部地区首座建设的核电站;龙滩水电站投产,成为全国运营的第二大水电站;洛湛铁路通车,改写了梧州、贺州市无铁路的历史。南宁至广州高速铁路开工,标志着我区进入铁路现代化建设新时代。
——生态建设成果丰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国家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能耗水平和排污强度较大幅度下降。我区成为全国第9个、西部第2个县县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省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由8.8%、32.9%提高到60.6%和61.2%。制糖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走在全国前列,电解锰环境综合整治全国领先。全区森林覆盖率达58%,排全国第4位;新建沼气池106万座,总数达到371.3万座,农户入户率46.4%,居全国首位。成为全国第一个封闭使用非粮车用燃料乙醇的省区。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9%以上,重点流域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环境达标率85%。“山青水秀生态美”成为一大优势和亮丽品牌。
  ——文化软实力实现大提升。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科技馆、广西体育中心主体育场等标志性工程建成使用,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馆等重大文化项目开工建设。文化惠民工程硕果累累,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97%。广播影视数字化取得突破,在全国率先完成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印象?刘三姐》等一批彰显广西民族气派的优秀文化品牌享誉中外,一批优秀文学作品、舞台艺术精品剧目和广播影视剧获国内外大奖,漓江画派在国内美术界独树一帜。建成一批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深入开展,竞技体育屡创佳绩。出版和报业实力居西部地区前列。组建一批文化产业集团,打造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以东盟为重点的国际文化交流不断扩大。
  ——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实施第四轮科技创新计划成效明显,攻克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铝电解预焙槽控制技术迈入世界先进行列,世界首台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柴油发动机、世界最大的机械式硫化机、我国最大的轮式装载机等研制成功,世界首例亚种间克隆水牛、首例冷冻胚胎克隆水牛成功培育。专利授权量实现翻番,建成36个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5个企业工程技术中心、40个博士后工作站、126个人才小高地,组建23个自治区级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引进2500多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教育发展十大重点工程和十大改革试点启动实施,农村教育“两基”攻坚目标提前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三年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胜利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实现翻番,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70万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城乡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艾滋病攻坚、地中海贫血防治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整合资源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取得突破。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慈善等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全区各级财政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等民生领域投入累计达到3305.15亿元,增长2.61倍。扶贫开发、以工代赈、易地安置搬迁扎实推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成效突出,大石山区五县、桂西五县、重点库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及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改造三年任务全面完成,大石山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大会战加快推进。解决1063.7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帮助114万农村人口脱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改造26.23万户农村居民和华侨农林场危房,16.34万户城镇居民享受廉租住房。社会保险待遇大幅提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共达2077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3.1%,22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建成五保村6852个,集中供养对象1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6.45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88.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5%以内,64万城市居民和316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连续5年全力为民办实事,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战胜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特大干旱和严重洪涝灾害,灾后群众生产生活有效恢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06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43元,年均增长分别达到13.9%和12.7%。居民消费价格年均涨幅3.2%,物价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实现重大突破。行政管理机构新一轮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国有企业、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深化推进,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北部湾投资集团和北部湾银行,以及广西交通、铁路、金融、有色、旅游、城建、西江开发等投融资平台成功组建并发挥重要作用。财税改革扎实推进,在14个县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推行重大项目集中联合审批制度。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稳步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勘界确权任务。玉林等市统筹城乡改革试点进展顺利。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占全区经济总量比重达到55%左右,在促进就业、扩大投资、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论坛及中越青年大联欢等活动,形成中国-东盟合作“南宁渠道”。5个东盟国家在南宁设立领事机构,泛北部湾、大湄公河、中越“两廊一圈”等次区域合作及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建设务实推进,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积极推动。与世界五大洲26个国家建立58对国际友好城市,居西部地区首位。积极参与上海世界博览会,展示广西新形象。在大陆省市自治区中率先赴台成功举办大规模综合性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桂台实现全方位交流对接。桂港、桂澳合作不断深化。参与泛珠三角、大西南、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合作成效突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7.8%,与东盟贸易规模跻身全国10强,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5.6%,对外投资额年均增长85%。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增长8倍。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中央企业40家,国内500强民营企业8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由16家增加到27家,保险公司由10家增加到26家。我区已成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为连接多区域的交流桥梁、合作平台、国际通道。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全面展开。制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44件,政府规章50件。在全国率先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电子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治取得新成效,公共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边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双拥工作取得新成绩。认真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广西建设成效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纪念百色起义龙州起义8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民族工作成绩显著,我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统一的模范、维护稳定的模范、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
  经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我区在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中的作用更为凸显,在全国的综合影响力日益提升,树立了改革开放新形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征程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第二节 “十二五”时期进入跨越发展新阶段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加快并孕育新突破,国际分工格局调整中蕴含新机遇,国际环境总体有利。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进一步完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区发展面临良好的国内宏观环境。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西部大开发深入推进,为我区加快把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我区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工业化跨入中期阶段,城镇化快速推进,居民消费逐步向发展型升级,投资增长、消费增长具有广阔空间,区域和产业发展将形成新增长点,发展潜力巨大。我区完全有条件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国际国内竞争日趋激烈,给我区发展带来极大压力。特别要深刻认识到,我区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没有改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创新型人才缺乏;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低,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经济发展方式仍较粗放,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加大;社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必须深化对基本区情的再认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赶超意识,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失时机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第三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使经济增长真正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富民强桂”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与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相统一,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相一致,是我区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反映全区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
  “富民”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优先,走共同富裕道路,加快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大幅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极大丰富文化生活,更加健全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感。
  “强桂”就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壮大经济总量,大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走在西部开发崛起的前列,使我区成为产业发达的经济强区。
第四节 基本要求
  坚持把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贯穿于“富民强桂”新跨越全过程,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和扩大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
  ——必须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牢牢把握和用好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机遇,优先发展产业、交通、北部湾经济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壮大中心城市,加快布局建设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必须立足扩大内需。健全扩大内需长效机制,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较快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落实扩大消费政策,培育消费热点,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
  ——必须更加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
  ——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加快转型。深入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快创新型广西建设,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促进绿色发展,健全节能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必须充分激发全民创业创新活力。坚持走全民创业创新发展之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健全服务体系,鼓励自主创业、劳动致富,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勤奋创业、锐意创新的良好环境。
  ——必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加快实施空间换时间、资源换产业、存量换增量的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构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加快打造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
  第五节 主要目标
  按照与贯彻落实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中央对广西发展提出的目标任务紧密衔接、与到2020年实现“富民强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今后五年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和约束因素,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翻一番,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9.4个百分点。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较大提升,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增强。
  ——科技教育发展明显加快。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18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件。
  ——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316万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确保完成国家分解下达我区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减少目标任务。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增加到6.5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全面改善。全区总人口控制在5400万人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40万人,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50万套,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各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要素价格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创业创新形成新局面,非公有制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总额翻一番以上,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经过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使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综合经济实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发展成果更加惠及民生,推动“富民强桂”迈出新步伐。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配套协作、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重大工业项目,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营销物流、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加快实现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食品产业,重点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健全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提升全国糖业重要基地的地位。汽车产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以中型轿车为主导的乘用车,巩固微型汽车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支持商用车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品体系,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快建设柳州汽车城。石化产业,按照炼化一体化要求,重点发展乙烯、丙烯、芳烃等石化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电力产业,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多元、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现代电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延伸铝、铜、镍等产业链,实施铝电热结合,推进铜、锡、锑、钨、铅、锌、铟和稀土等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百色生态型铝、南宁和来宾铝深加工、柳州和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防城港镍铜加工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冶金产业,重点发展系列精品钢材及锰系、镍系合金等关联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钢铁基地和锰系深加工基地。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建设区域性机械装备生产及出口基地。建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大力开发绿色环保新型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及造纸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环保型林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终端、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原材料等产品,建设北海、南宁、桂林、玉林、钦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大力发展检测、诊断、治疗等医疗器械。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发展茧丝绸及服装系列加工和环保型制革产品,发展林浆纺一体化产业。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等生物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修造船产业,重点发展船舶修造及配套产业,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到2015年,力争食品产业年销售收入超3000亿元,汽车、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有色金属产业均超2000亿元,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均超1000亿元,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均超500亿元。
第二章 大力发展现代工业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配套协作、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千亿元产业和新兴产业,尽快做大做强做优工业。
  第一节 发展壮大千亿元产业
  深入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面落实配套政策,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建设重大工业项目,鼓励企业在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营销物流、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集成应用信息技术,加快实现千亿元产业发展目标。食品产业,重点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健全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提升全国糖业重要基地的地位。汽车产业,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发展以中型轿车为主导的乘用车,巩固微型汽车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支持商用车扩大市场份额,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汽车产品体系,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加快建设柳州汽车城。石化产业,按照炼化一体化要求,重点发展乙烯、丙烯、芳烃等石化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石化基地。电力产业,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打造多元、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现代电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延伸铝、铜、镍等产业链,实施铝电热结合,推进铜、锡、锑、钨、铅、锌、铟和稀土等精深加工,加快发展百色生态型铝、南宁和来宾铝深加工、柳州和河池有色金属新材料、防城港镍铜加工等产业,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冶金产业,重点发展系列精品钢材及锰系、镍系合金等关联产品,建设全国重要的钢铁基地和锰系深加工基地。机械产业,重点发展机电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产品,建设区域性机械装备生产及出口基地。建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玻璃、优质浮法玻璃和建筑卫生陶瓷等产品,大力开发绿色环保新型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及造纸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环保型林化工和木材精深加工产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发展电子终端、软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原材料等产品,建设北海、南宁、桂林、玉林、钦州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和以壮瑶药为重点的民族医药,大力发展检测、诊断、治疗等医疗器械。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发展茧丝绸及服装系列加工和环保型制革产品,发展林浆纺一体化产业。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肥料等生物技术和产品,加快建设南宁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修造船产业,重点发展船舶修造及配套产业,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到2015年,力争食品产业年销售收入超3000亿元,汽车、石化、电力、冶金、机械、有色金属产业均超2000亿元,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生物产业均超1000亿元,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均超500亿元。
专栏3:千亿元产业建设
  食品产业:重点建设一批制糖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粮食及饲料、食用植物油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卷烟产品结构提升,及六堡茶等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汽车产业:重点建设上汽通用五菱乘用车、东风柳汽商用车、一汽柳特卡车、桂客集团中高档大型客车及纯电动公交车、柳州运力专用汽车等,以及发动机、变速器、驱动桥、轮胎、轮毂等零部件产品。扶持柳州五菱集团、方盛实业组建超大型零部件集团,桂林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
  石化产业:重点建设中石油钦州炼化一体化二期、中石化铁山港炼化一体化、广维生物化工VAE浮液二期、玉林龙潭重交沥青及精细化工等工程。
  电力产业:重点建设清洁能源、大容量燃煤机组和电网等工程。
  有色金属产业:重点建设平果铝结构调整、金川防城港有色金属原料深加工、有色集团梧州30万吨再生铜和30万吨再生铝、桂中铝深加工基地、百色新山铝工业园铝深加工产业群、华银铝结构调整、南南铝大规格高性能铝合金板带型材、桂东电子铝光箔、河池南方有色铅锌联合冶炼、河池金山100万吨多金属回收等工程。
  冶金产业:重点建设防城港钢铁、中信大锰锰深加工和崇左、来宾铁合金循环经济示范,以及龙潭镁盐等深加工项目。
  机械产业:重点建设柳工工程机械装备制造、玉柴新一代高效节能系列柴油机、桂林数控机床及铸锻件、上汽通用五菱高效节能小排量汽油发动机、桂林多功能系列农林机械、梧州海洋起重机械、贵港船舶机械装备制造等工程。
  建材产业:重点建设华润、海螺、台泥、鱼峰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合浦高岭土深加工、桂林滑石深加工、北流日用陶瓷、梧州建筑陶瓷、贺州改性超细粉体及新型建材等工程。
  造纸与木材加工产业:重点建设北海林浆纸,金桂林浆纸二期,梧州林浆纸,贺州林浆纸,柳州竹浆纸和造纸深加工,环保林化和木材精深加工等工程。
  电子信息产业:重点建设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园、南宁软件园、南宁富士康电子产业园、桂林国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柳州信息产业园、钦州电子产业园、梧州光电产业园、贺州电子产业园等工程。
  医药制造产业:重点建设国家基本药物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项目,以及中药、壮瑶医药、化学药、特色中药材深加工等工程。
  纺织服装与皮革产业:重点建设茧丝绸、林浆纺、棉纺织、剑麻制品、服装、羽绒、家用和产业用纺织品、皮革等工程。
  生物产业:重点建设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工程。
  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重点建设沿海和西江修造船基地,及海洋油气、海洋化工等海洋装备工程。
第二节 提升工业整体素质
  重点围绕汽车、机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产业领域的骨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强化质量和技术标准,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鼓励品牌创建,实施制造业信息化服务增效工程,推动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尽快把上汽通用五菱、玉柴集团、柳工集团、钦州炼油厂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强优企业。重点围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投资强度,加大招商力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快项目入园集聚,形成以产业链为纽带、专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尽快把南宁、柳州、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柳州汽车城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港工业区、玉柴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精、特、新”,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尽快培育一批销售收入超亿元和超10亿元的优秀企业。
  专栏4:产业提升工程
  重大科技攻关工程: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制糖、工程机械、电子信息、粮食安全、桑蚕茧丝绸、特色优势水果、罗非鱼、畜禽安全、桉树、节能减排、中药现代化、海洋产业、江海生态、金属尾矿资源综合治理、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公共检测平台:围绕千亿元产业、重点产业园区,建设1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30个自治区级质检中心。
  重点产业园区: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明阳工业区、南车工业园区、柳州汽车城园区、柳州阳和工业园区、柳州河西机械产业园区、桂林苏桥工业园区、桂林西城经济开发区、梧州陶瓷产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铁山港工业区、北海工业园区、防城港大西南临港工业园、防城港企沙工业区、钦州保税港区、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贵港(台湾)产业园、贵港江南工业园区、玉柴工业园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田东石化工业园区、百色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区、贺州旺高工业园区、河池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加工园区、来宾市工业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凭祥综合保税区等。
  产业集群:推进形成食品、汽车、钢铁、石化、铝、锰、镍、工程机械、水泥、陶瓷、造纸、林化工、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医药制造、生物、修造船、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集群。第三节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着眼于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发挥重大科技专项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和产业集聚区,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装备、航空制造设备、智能制造设备等。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LED发光材料等。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生物柴油、规模沼气、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等。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开发养生、保健、养老系列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和信息服务等。落实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创业风险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研究建立新兴产业重要产品技术标准,支持新产品应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左右。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节能环保产业工程:重点推进节能产业及产品、污染防治、节能和环保装备制造、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节能与环保服务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程。
  先进装备制造工程:重点发展高端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内燃机、建筑机械等装备,以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智能控制系统。
  生物育种工程:重点推进重要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主要畜禽品种生物育种研发、试验、检测等设施建设,实施农业生物新品种产业化示范专项。
  新能源汽车研发推广工程:重点推进逐步替代内燃机汽车的纯电动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促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建设柳州、桂林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新材料产业化工程:重点推进铟材料、铝基复合材料、锌锡产业链高端产品、锑阻燃剂系列新兴材料,及以木薯、糖蜜为原料的生物质基新材料、高效发光材料、稀土合金、镍铬合金、节能灯具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新能源产业工程:加快推进以木薯、甘蔗、农林纤维等非粮资源开发燃料乙醇、工业甲醇示范应用,重点研发实施生物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固化成型及气化等高效清洁燃料工程。
  生命健康产业工程:重点开发应用健康长寿系列产品,推进生物医药新产品产业化,建设滨海型、山水型、森林型、气候型等养生、疗养、康复基地。
  宽带信息网络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全覆盖的下一代信息网络,实施信息产品网络产业化专项。
  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工程:重点培育发展新型平板产业,推进核心元器件产业化。
  物联网工程:重点推进智能城市管理、智能工业、精细农牧业、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医疗等应用示范工程。
  空间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进遥感、卫星等应用示范工程及地理信息系统。
第四节 大力发展能源产业
  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清洁能源示范区。深度开发水电,突出抓好龙滩水电站二期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水电,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优化发展火电,优先建设“上大压小”煤电、热电联产综合利用等项目,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推进传统能源清洁利用。加快建设防城港核电,积极推进平南核电前期工作并适时开工。积极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推进沿海液化天然气利用、非粮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气化等项目建设,开展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城市试点,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强对外能源合作,积极利用云南水电资源,扩大与贵州煤电联营合作,参与东盟国家能源项目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煤炭、油、气资源,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建设沿海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煤炭储备及转运配送基地。建设适应负荷发展需要和区内外电力接入的主网架,完善受端电网结构,鼓励在用电负荷集中的地区整合输配电资源,组建股份制区域电网,提高供电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强城市电网完善和县级电网升级改造,重点建设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沿海城市电网,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加快实施原油、成品油管道和天然气主干管网、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工程。到2015年,力争电力装机容量达到4100万千瓦,其中水电1600万千瓦;建成500千伏变电站27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169座;设区城市天然气管网覆盖率达到70%,具备条件的县城管网覆盖率达到60%。
  专栏6:能源建设
  水电:建成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开工龙滩水电站二期、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煤电:建成南宁电厂、贺州电厂、合山电厂上大压小第一台等工程;开工或争取开工建设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永福电厂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合山电厂上大压小二期、百色电厂、防城港电厂二期、钦州电厂二期、钦州热电厂、环江电厂、崇左电厂、梧州电厂、隆林电厂、贵港电厂二期、北海电厂二期、柳州电厂上大压小、玉林龙潭火力热电联产等工程。
  核电:建成防城港红沙核电一期,开工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推进防城港白龙核电和平南白沙核电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建设。
  可再生能源:开工上思、藤县、合浦、武宣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合浦西场、玉林大容山、桂林、防城港企沙等风电项目,木薯燃料乙醇二期工程,金太阳示范工程。
  电网:新建玉林二变、柳南、桂南、靖西、桂平、北海、河池二变、贺州二变、梧州二变等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崇左、桂林、逢宜、百色、贺州、河池、沙塘、南宁、永安、梧州、海港变、久隆等500千伏变电站。
  天然气:开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支线管网、配气管网及附属设施、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南宁华南城分布式能源站。
  石油:重点建设原油、成品油商业储备设施和管道项目。
  煤炭:重点建设北海、钦州煤炭储备和转运配送基地。
  第五节 积极发展海洋产业
  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建设海洋工业基地,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发展高效生态海水养殖、外海和远洋捕捞、海产品加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化工、港口物流、滨海旅游、修造船等产业,积极探索合作开发北部湾油气资源。加强南澫、营盘、犀牛脚、企沙、侨港、龙门港等重要渔港建设,加快实施沿海转产转业渔民、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及就业安置工程。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健全围填海管理制度,保护海岛、海岸线和海洋生态环境。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开展与东盟国家的海洋开发合作。
第三章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把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重要任务,实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超级稻、优质稻等良种选育推广,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复垦,重点搞好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把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尽快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一批水稻、玉米和冬种马铃薯等优势产区,建设50个商品粮生产基地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6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500万吨以上。完善粮食生产流通扶持政策,加强粮油加工、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市场调控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大力开发特色优势农产品,扩大健康种苗种植面积,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甘蔗、桑蚕、油料等大宗农产品,引导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城市郊区蔬菜生产基地和右江河谷、湘桂通道等南菜北运蔬菜基地,推进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产品设施化生产。提高生猪、家禽和草食畜禽发展水平,促进特色名贵海淡水产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重视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识认证,强化特色优势农产品在全国中心城市的宣传、展示和促销,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重点龙头企业梯队,突出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流通,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把蚕茧、草食动物、奶水牛、中药材、非粮生物质能原料、优势水产品、油茶、花卉培育为产值超100亿元,粮食、蔬菜、水果培育为超500亿元,糖料蔗、畜禽、速丰林培育为超1000亿元的强优农产品产业。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现代种业、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重点示范县,增强现代农业示范区示范功能。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行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育多元化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服务“三农”网络配送中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完善农业生产灾害补偿机制。
专栏7:现代农业建设
  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15个国家粮食生产大县和35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秋冬种、间套种3个“千万亩行动计划”,甘蔗脱毒健康种苗繁育推广示范等项目;实施速丰林和经济林“双四千万亩”工程;建设糖料蔗、桑蚕、蔬菜、水果、木薯、优势特色水产品、畜禽、松树、杉木、桉树、油茶、珍贵阔叶树等良种繁育基地。
  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实施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土地复垦、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重点建设南宁、柳州、贵港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防城港跨境粮食物流中心,以及一批粮食交易、粮油加工、仓储、物流,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化等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重点建设高产高糖糖料蔗、蔬菜标准化、果园、优质原料茧、优质木薯、中药材标准化、特色花卉、茶叶、油茶、烟叶、肉桂、八角等农林产品和奶水牛、肉兔、山羊、香猪、罗非鱼、对虾、大蚝、珍珠、名贵龟鳖等畜禽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
  设施农业:重点推进水稻、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及节水灌溉示范,建设蔬菜、水果、花卉、中草药、茶叶等园艺设施和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水产网箱养殖、捕捞渔船改造等工程。
  农产品物流设施:建设水果保鲜冷库与产地预冷库80个,水果采后商品化处理线300条。
  农业科技示范:重点建设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园区、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北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西江经济带梧州特色农业示范区,以及一批农业产业科技重点示范市、县。
  龙头企业培育:打造5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20个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0家。
  动植物疫病防控:重点推进边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阻截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重大植物疫病防控等设施,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场、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二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引导,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实施田间灌排工程、中小型灌区、抗旱水源工程,配套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加快干旱地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健全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为目标,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伐,突出解决好大石山区缺水和沿海地区苦咸水、局部地区高氟水、高砷水等饮水不安全问题,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以上。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重点实施通乡公路等级提高、通村公路硬化和通屯道路通达等工程,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推进有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向集中式供气转变,大力发展农村秸秆利用、小水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能源示范县。开展全区乡镇和中心村规划集中行动,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集聚、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按照体现民族风格、突出地域特色、尊重村民意愿的原则,有序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布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农村安居工程,重点推进农村危房特别是边境地区边民危房、少数民族村寨、国有林区垦区、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和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以及内陆江河连家船渔民上岸定居工程。加强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推进信息网络进村入户,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农村邮政服务设施,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污水垃圾集中处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配套开展村庄硬化绿化,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三节 加强水利建设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加强水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利保障能力。推进西江、郁江、柳江、桂江、钦江、南流江等重要江河干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洋溪、落久等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构建重要堤库结合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大力支持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实施沿海海堤达标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重点推进桂中和左右江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桂西大石山区旱片治理,以及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80万亩。加快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工程。加强防汛抗旱预警预报信息化系统和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专栏8:水利建设
  重大水利工程:重点建设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以及洋溪、落久等枢纽工程。
  灌区工程:重点建设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一期并开工二期,左江治旱灌区水源驮英江水库、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片治理、右江旱片治理等工程和中央财政小型农田重点县设施建设;完善建设11处大型灌区、一批中小型灌区和已建成水库(电站)自流灌溉骨干渠系;完成1000多座病险水库和87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
  防汛抗旱预警预报工程:重点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内网工程、视频工程等,完善建设大中型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加密和升级气象监测站网、广西中尺度数值天气精细化预报系统、主要旱片旱情监测系统。
  第四节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努力增加非农收入。落实粮食最低保护价及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等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展农业功能,实施万元增收工程,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就业信息引导,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建设农民创业基地和创业园,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劳务收入。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农村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建设,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组建广西农村商业银行,稳步推进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鼓励发展社区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逐步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和涉农金融服务补贴机制,促进县域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县域和农业、农村。加快推进南宁、玉林等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营林场、华侨农林场等改革发展。促进供销社创新发展。完善农垦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农事村办”制度。
  第六节 培育发展经济强县
  围绕富民、强县、奔小康目标,推进扩权强县改革,发挥县域比较优势,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以工业集中区为载体,以农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开发和承接产业转移为重点,加快发展与大中城市、大企业配套协作的产业集群,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打造一批工业强县。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原料生产和加工基地,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县域流动。推进县域企业重组改造,培育壮大乡镇企业,积极发展农村商贸、物流、旅游等服务业,改善县乡镇农贸市场设施。深化县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选择一批重点镇开展扩大管理权限改革试点,增强县域发展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强县进入西部百强县行列,力争实现进入全国百强县的新突破。
第二节 培育发展城市群和城镇带
  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区位优势,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小城镇,优化城镇布局,完善城镇体系,加快培育形成结构有序、功能互补、整体优化、共建共享的城市群和城镇带,成为跨越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南宁为核心的北部湾城市群,是工业化城镇化优先发展区域,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网络化发展,加强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功能互补和产业分工,推进合浦廉州湾开发,城镇化率超过55%,建成全国重点城市群。西江干流城镇化地区覆盖桂中、桂东南城镇群,是工业化城镇化重点推进区域,要加快柳州—来宾一体化发展,促进贵港—梧州、玉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梧州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具有区域重要影响的城镇群。依托桂林、百色、河池、崇左、贺州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发展,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人口集聚能力,形成各具特色的桂北城镇群和右江河谷走廊、黔桂走廊、桂西南及桂东北城镇带。到2015年,力争全区新增城镇中心城区45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到50%。
第三节 提高城镇规划建设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要求,科学编制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城市功能设计,扩大规划覆盖面,建立城镇规划动态监控体系,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统筹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城镇道路、桥梁、通信、邮政、供电、给排水、供气、消防、园林、绿化、环卫及残疾人专用等基础设施,加强面向大众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推进郁江调水、北部湾经济区及百色等重点产业基地调水,以及南宁、北海、梧州、贵港、贺州、玉林等城市饮用水后备水源工程建设,实施一批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加强重点江河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和城镇防洪堤坝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深化城镇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创新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运营体制,探索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市政建设领域。支持发展承载量大、快速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鼓励南宁、柳州等大城市发展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南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突出城市个性塑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打造一批名城名镇。到2015年,力争城镇自来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95%,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人均道路面积15平方米;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采取堤库结合措施,力争使南宁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200年一遇,柳州、桂林、梧州、贵港市主城区防洪能力提高到100年一遇,全区31个重点防洪市县和46个非重点防洪市县防洪能力提高到20年一遇。
  第四节 加强城镇化管理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城镇的条件,继续发挥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优先解决举家迁徙农民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落户问题,引导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加快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子女就学、住房租购等制度,改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实施城镇危旧住房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改造工程。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设数字城市,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化。科学管理城市交通。深化城镇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综合执法水平。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和城乡风貌改造,建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
第五章 全面加快服务业发展
  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导向,优化服务业结构,完善服务业布局,创新服务业体制机制,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壮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第一节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促进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完善城乡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发展一批集散力强、在全国有影响的大型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形成食糖、汽车、钢材、有色金属、建材装饰、农资农机、中药材等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加快发展与现代制造业密切相关的高技术服务业,积极发展投资和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服务外包。建立现代物流体系,推进连接东盟、辐射内地的出省出海出边物流通道、物流设施和区域性物流基地建设,形成全国性、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和专业性物流中心相协调的物流区域布局。积极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重点发展千亿元产业专业物流,带动第三方物流,完善配送体系,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建设南宁、钦州、玉林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积极发展会展服务,加强会展设施建设,整合展馆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和会展品牌,创新办展机制,提升国际化水平。推动发展法律仲裁、会计税务、咨询评估、工程设计等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
  第二节 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增加服务产品供给,扩大服务消费。加快完善建设城乡大型消费品市场,优化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推进中心商业区和特色商业街建设,发展购物中心、中小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以及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住宿餐饮业水平。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业。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手机电视、网络电视、网上购物、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业态。促进服务消费方式多样化、便利化。培育一批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大型商品市场。
第三节 大力发展金融业
  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继续实施“引金入桂”,鼓励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风险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机构。支持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深化改革,推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发展信托投资、金融租赁、创业投资、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规范融资担保、金融中介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扩大直接融资,鼓励更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开发新的保险品种,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围绕打造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建设连接东盟的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离岸中心、投融资中心和金融人才信息交流中心。到2015年,力争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6万亿元和2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700亿元。
  第四节 加快发展旅游业
  顺应旅游市场新变化,发挥旅游资源潜力,完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开发大众化、多层次旅游产品,提高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建设旅游强区。着力整合旅游资源,提升山水观光、滨海度假、红色旅游、边关风情、民俗民风、休闲健身、节庆活动、宗教文化、科考探险、生产体验等旅游产品档次。积极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开发一批新兴精品旅游线路,发展乡村游、自助游、跨国游等新兴旅游方式。重点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北海涠洲岛旅游区、大新和凭祥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西江旅游带、红水河生态旅游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以及百色、河池、龙州全国红色旅游基地等项目,打造桂林、南宁、北海、梧州国际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培育发展一批旅游强县和特色旅游小城镇。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到2015年,力争旅游总收入2500亿元,支柱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
  第五节 推进经济社会信息化
  构建覆盖城乡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网络设施及宽带无线城市、农村宽带网络。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建设南宁区域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发展广西与东盟国际数据通信业务。扩大农村地区通信覆盖面。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北部湾数据资源和交换中心。积极发展物联网。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广西数字认证中心,逐步形成面向中国—东盟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加强信息网络监督、管控能力和无线电频谱监管设施建设,确保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和基础数据库,实现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指挥决策、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整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档案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善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和家庭信息化。培育发展网络出版、数字娱乐等信息服务。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培养和信息知识普及教育。
第六节 营造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服务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营利性事业单位改制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以及工业企业分离非核心服务业务,拓展服务业发展领域。实施服务业百强工程和品牌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年营业额超百亿元的大型服务业集团和知名服务业品牌。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推进桂林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重组改造。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积极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商贸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引进跨国采购、国际会展、国际市场中介等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尽快实现鼓励类服务业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融资、土地、政府采购、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劳动密集、技术先进、节能减排、便民利民等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制定重点服务行业标准,重视新兴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服务业态市场管理。
  专栏10:服务业发展
  服务业聚集区:“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即以南宁市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和南北陆路通道服务业集聚带、西江黄金水道服务业集聚带、沿海开放通道服务业集聚带。
  物流区域布局:南宁市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崇左市为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为专业性物流中心。
  商贸流通业:重点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新网工程”,以及南宁、柳州食糖现货交易市场,大型工业品、粮食及农资商品、中草药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等工程。
  物流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国际物流基地、南宁机场空港物流园区、中国—东盟南宁国际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配送中心、柳州制造业物流中心、钦州港综合物流加工区、玉林机电设备物流中心、梧州西江经济区域物流中心、贵港综合物流中心、玉林国际商贸物流港、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空港物流园区、贺州农产品专业物流中心、中国-东盟凭祥物流园等工程。
  会展业:重点建设中国-东盟(广西)花卉博览会展览和交易中心、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东盟博览会柳州汽车分展中心、桂林旅游博览中心、梧州国际人工宝石展示中心、北海冠岭会展中心、钦州保税港区进口汽车展示交易中心、中国—东盟(广西百色)现代农业展示展销中心、玉林中医药博览会展中心、玉林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会展中心。
  旅游业:重点建设完善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越国际旅游合作示范区、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红水河生态旅游区、红色旅游等基础设施、南宁凤亭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区、巴马长寿养生旅游区、大明山都市休闲旅游区、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北海邮轮码头及涠洲岛旅游基础设施、主要景区景点游客服务中心及旅游信息化工程。第六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进一步完善出省出边出海国际大通道,初步形成网络设施衔接完善、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 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
  加快发展高速铁路,提高技术等级,扩大路网覆盖,增加铁路网密度,逐步形成以南宁为主枢纽的快速客运网和大能力货运网。在“北上、南下、东靠、西进”四个方向上加大力度,加快对接先进生产力地区,建设通往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西北、华北、西南地区的大能力快速铁路通道,连接北部湾地区的沿海铁路通道及周边国家的国际铁路通道。重点建设省际干线、客运专线、煤运通道和开发性新线,加快既有线路扩能和复线建设,提高电气化水平,改造和新建一批铁路运输枢纽。建成南宁至广州,贵阳至广州(广西段),南宁至柳州,柳州至桂林,南宁至昆明(新线),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等在建项目;新建黄桶至百色、南宁至凭祥、合浦至湛江、河池至南宁、柳州经梧州至肇庆、贵港至玉林、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防城港至东兴、靖西至龙邦等铁路;实施湘桂线、黔桂线、焦柳线、黎湛线、南昆线、洛湛线等既有线路扩能改造,规划建设项目38项(其中在建项目21项),建设规模5000公里(其中续建2500公里),实现北京至南宁全程高速铁路贯通运行。推进南宁枢纽、柳州枢纽、桂林北站、梧州南站,以及南宁、柳州、北部湾集装箱办理站建设。规划研究南宁至新加坡通道凭祥至河内段,贵阳经河池至南宁,张家界经桂林、玉林至海口等铁路项目及既有线路电气化改造。到2015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5000公里以上,铁路网密度每万平方公里210公里,复线率55%,电气化率70%以上,形成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实现地级市开通城际高速列车,基本建成“一轴四纵四横”现代化快速铁路运输网络,全面进入高铁时代。
  专栏11:铁路建设
  “一轴四纵四横”:一轴,即湘桂铁路;四纵,即贵阳-河池-南宁-防城港、永州-贺州-梧州-玉林-铁山港、怀化-柳州-黎塘-钦州-防城港、黄桶-百色-龙邦铁路;四横,即贵阳-桂林-广州、贵阳-河池-柳州-梧州-广州、昆明-百色-南宁-广州、东兴-钦州-合浦-湛江铁路。
  以南宁为中心的城际高速铁路网:南宁至钦州、北海、防城港1小时内到达,南宁至其他中心城市2小时左右到达,南宁至周边省会城市3小时左右到达。
第二节 加快公路网建设
  加快推进国家和地方高速公路网规划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出省出边出海通道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工程,大幅提高公路网密度和通达深度。建成六寨至河池、河池至宜州、河池至都安、岑溪至水汶、钦州至崇左、玉林至铁山港、六景至钦州港、百色至靖西、南宁外环、防城港至东兴等高速公路及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开工河池至百色、崇左至靖西、梧州至柳州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43项(其中在建项目24项),建设里程4660公里(其中续建里程2600公里)。推进南宁东站(凤岭)及柳州飞鹅、梧州玫瑰湖等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加快滨海公路等国省干线改造,贯通省际公路通道。到2015年,力争公路总里程超过11.5万公里,公路网密度每百平方公里48.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新增3500公里,通车里程6000公里以上,基本建成“四横六纵六支线”高速公路网,实现高速公路网覆盖所有中心城市,85%以上的县城半小时内通达高速公路,为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打下坚实基础
  专栏12:公路建设
  四横六纵六支线:四横,即灌阳-兴安-龙胜-三江、贺州-荔浦-宜州-河池-隆林、岑溪-玉林-贵港-百色、合浦-钦州-崇左-靖西-那坡;六纵,即龙胜-桂林-钟山-梧州-岑溪、资源-兴安-恭城-平南-玉林-博白-铁山港、三江-融安-柳城-象州-贵港-浦北-北海、全州-桂林-柳州-来宾-南宁-崇左-友谊关、南丹-河池-都安-大化-马山-南宁-钦州-东兴、乐业-凌云-百色-德保-靖西-龙邦;六支线,即梧州-柳州、武宣-平果、崇左-水口、钟山-富川、松旺-铁山港、六景-铁山港。
  国省干线改造:滨海公路、永福-鹿寨、崇左-龙州、柳江-来宾、百色-腊仁、梧州-津北、河池-环江等项目。
  前期工作:贺州-象州、柳城-河池、贵港-宾阳、隆安-硕龙等高速公路项目。
第三节 提升广西北部湾港综合能力
  以提高广西北部湾港现代化国际化水平为目标,重点实施港口工程、集疏运工程、港航服务工程,深化港口开放合作,努力建成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大力推进深水航道、专业化大能力泊位及集装箱码头建设,大幅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到2015年,力争广西北部湾港新增吞吐能力2.15亿吨,总吞吐能力达到3.36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400万标箱;防城港域新增吞吐能力81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32亿吨;钦州港域新增吞吐能力65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1.08亿吨;北海港域新增吞吐能力7000万吨,总吞吐能力达到0.96亿吨。推进海运、公路、铁路和管道等多式联运的集疏运系统建设,完善石油、煤炭、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和集装箱国内外中转运输体系。加强港口通信、生产调度、安全保障、导航监管、海事海关、检验检疫等系统建设,健全港航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港航企业,自主建设和经营港口码头、航运航班、物流运输,增开海运航线航班,扩大港口吞吐量,提升港口竞争力。拓展港口腹地,建设“无水港”。整合港口和航运行政管理资源,建立高效统一的新型港口管理体制。
  专栏13:广西北部湾港建设
  防城港域:建成20万吨级航道、18-22号泊位、东湾403-407泊位、钢铁基地专用码头等工程;开工云约江南作业区1-4号泊位、企沙南1-3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17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43个。
  钦州港域:建成金鼓江航道一期、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大榄坪3-13号泊位、钦州港三期、三墩30万吨油码头、大榄坪北1-10号泊位等工程;开工金鼓江航道二期、国投钦州煤炭码头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3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8个。
  北海港域:建成石步岭港区三期、铁山港1-4号泊位、涠洲岛30万吨油码头、石步岭港区邮轮码头、公共客运码头等工程;开工铁山港5-10号泊位等工程。新增万吨级以上泊位25个,万吨级以上泊位达到33个。
  第四节 推进西江水运加快建设
  加快西江干流、重要支流航道整治,构建高等级航道网体系,完善港口布局和集疏运网络,推进运输船舶标准化大型化,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江海联运的西江黄金水道。重点实施航运枢纽及船闸、航道疏浚、港口和物流设施、运力优化、支持保障系统五大工程,建设完善水路、铁路、公路相互衔接、转运便利的多式联运体系,全面提升航道等级、船闸通过能力和港口吞吐能力。到2015年,力争内河港口吞吐能力达到1.5亿吨,其中贵港、梧州和南宁综合港吞吐能力分别为7200万吨、2100万吨和2000万吨,百色、柳州、来宾和崇左港吞吐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专栏14:西江水运建设
  枢纽及船闸工程:建成桂平二线、右江鱼梁航运枢纽、郁江老口航运枢纽、长洲水利枢纽三线四线船闸等工程;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贵港枢纽二线船闸、红花枢纽二线船闸、西津枢纽二线船闸、百色水利枢纽船闸等工程,推进平陆运河江海联运前期研究。
  航道疏浚工程:建成柳江航道工程、红水河曹渡河口至桥巩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南宁至贵港二级航道、柳州至石龙三江口和来宾至桂平二级航道、左江崇左至三江口三级航道、桂江航道等工程。
  港口和物流设施:建成贵港猫儿山二期、柳州阳和一期、来宾宾港、南宁港六景区一期、南宁港牛湾作业区、柳州鹧鸪江1-4号泊位、平南武林港二期、梧州李家庄、梧州塘源、藤县东胜、田东祥周、崇左新环、河池天鹅等码头工程;开工田阳头塘、梧州赤水二期、象州中塘、桂平江口、柳州阳和二期、南宁港六景区二期等码头工程。 能力分别为1200万吨、1100万吨、1100万吨和280万吨。
  第五节 积极发展民用航空
  加快机场建设,优化机场布局,扩大航线密度,形成以枢纽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和通用航空机场为辅助的民用航空网络。重点推进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新航站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把南宁机场建成我国面向东盟的门户枢纽机场、桂林机场建成国家重要的旅游机场。建成河池机场,扩建北海机场、柳州机场、百色机场,迁建梧州机场,新建贺州机场,加快南宁机场军用民用分离。建设南宁空港经济区、桂林航空物流园。规划研究并适时建设玉林机场及北海涠洲岛、南宁三塘、防城港等通用航空基地。到2015年,力争全区机场旅客吞吐能力2750万人次,其中南宁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500万人次,桂林机场旅客吞吐能力1000万人次。
  第六节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高效对接,努力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推进南宁、桂林国际区域性和柳州、梧州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七章 深入推进“两区一带”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推进沿海沿江率先发展,加快资源富集区开发,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第一节 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率先发展
  深入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继续在资源配置、产业布局、重大项目、政策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推动产业、港口、交通、物流、城建、旅游、招商、文化等实现大发展,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推进钢铁、石化、核电、铜镍、林浆纸、电子信息、机械设备制造、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布局建设,完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培育壮大防城港钢铁深加工,钦州和北海石化及林浆纸,南宁铝深加工,北海、南宁和钦州电子信息,防城港、铁山港等有色金属深加工,南宁生物高技术,北部湾港域临港粮油、海产品加工等产业集群,尽快建成我国沿海现代重化产业基地。加快扩大北部湾港吞吐能力,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并与周边地区对接的铁路、公路、管道、航道等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尽快建成我国沿海重要枢纽港和连接多区域的重要物流枢纽。统筹推进陆海旅游,提升滨海、岛屿、港湾、跨国等旅游精品,成为国际旅游新热点。挖掘海洋文化资源,创新海洋文化与地域民族文化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构筑国际海洋文化新基地。推动行政管理、财政、金融、投融资、土地和招商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实现新突破,扩大沿海沿边和重点区域开放合作形成新优势,引进高素质人才建立人力资源新高地。尽快打造成为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构建具有全国重要影响的经济增长新一极。到2015年,力争北部湾经济区生产总值占全区比重达到40%以上。
  第二节 加快建设西江经济带
  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开发,依托沿江中心城市,构建铁路、公路、水路高效畅通衔接的综合运输网络,形成我国重要的内河航运枢纽,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为产业拓展、提升、集聚和城镇化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推进西江经济带整体快速发展。以区域内柳州、来宾、桂林、梧州、玉林、贵港、贺州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完善空间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原材料产业、轻纺化工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形成分工明确、优势明显、协作配套的产业带。提升梧州、玉林、贵港、贺州四市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力,加快与珠三角地区市场对接,建设桂东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把加快桂西地区发展摆在实现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建立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区,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老少边山地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百色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煤炭、石化、电力、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河池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水能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桑蚕、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崇左重点发展全国重要的糖业和锰深加工业,加快发展旅游、建材、剑麻深加工等产业。崇左、百色围绕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跨国旅游、跨境合作、出口加工、国际物流等口岸经济。
  第四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对规划为城市化地区的重点开发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布局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对规划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地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对规划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的地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实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人口等政策,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三节 加快桂西优势资源开发
  把加快桂西地区发展摆在实现跨越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位置,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资源开发、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矿产、水能、旅游等资源富集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建立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和资源深加工基地,形成产业集聚区,逐步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老少边山地区加快发展的新路子。百色重点打造全国重要的铝工业基地和红色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煤炭、石化、电力、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河池重点建设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深加工、水能资源开发和生态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食品、桑蚕、生物质化工等产业。崇左重点发展全国重要的糖业和锰深加工业,加快发展旅游、建材、剑麻深加工等产业。崇左、百色围绕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跨国旅游、跨境合作、出口加工、国际物流等口岸经济。
  第四节 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对规划为城市化地区的重点开发区,加大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布局重大制造业项目,统筹工业和城镇发展布局,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经济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对规划为农产品主产区的地区,加强耕地保护,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投入,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企业聚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规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地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适宜产业。对规划为自然文化资源保护的地区,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禁止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配套实施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人口等政策,建立分类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引导各地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发展。
第三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在制糖、铝业、钢铁、锰业、石化、电力、建材、林浆纸、林产加工、化工等行业构建循环利用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建成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引导企业实施环境管理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能源资源循环化改造,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建筑和道路、农林等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发展生态循环型农业。
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专栏16: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再制造、城市矿产、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农业秸秆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利用、农业循环经济、服务业循环经济、建筑废弃物利用、关键技术推广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工程,及1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静脉产业固废资源化回收利用与综合处理工程。
  循环经济示范基地:重点建设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梧州、玉林进口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园区,南宁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园区,贺州(华润)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钦州石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田东石化工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区,河池有色金属新型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南丹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示范区,崇左湘桂糖业循环经济园区和锰深加工循环利用园区,宜州桑蚕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玉柴集团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农垦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等。
第四节 强化环境保护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和治污设施监管。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规划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备用水源地,加大西江流域重点江河和大中型水库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开展工业烟气脱硝治理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控制城市噪声和颗粒物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和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北部湾近岸海域陆源和海洋污染物治理力度,保护近岸海域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强化对核设施与放射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强化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到2015年,设区城市、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40天/年。
  专栏17:环境治理
  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物减排工程;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其它非电重点行业脱硫、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示范等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
  环境改善工程:城镇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邕江、左江、右江、漓江、桂江、贺江、钦江、南流江、刁江、融江、浔江及大中型水库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北部湾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等。
  农村环保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
  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POPS)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
第五节 加强生态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洪防潮能力,构建以桂西生态屏障、北部湾沿海生态屏障、桂东北生态功能区、桂西南生态功能区、桂中生态功能区、十万大山生态保护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两屏四区一走廊”为主骨架,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山区生态林、珠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采取恢复自然植被、封山育林育草、小流域水土保持等措施,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安全管理,防止境外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促进森林增长,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增强固碳能力。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生态严重退化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第六节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以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增强城乡防洪能力。提升沿海防台风、风暴潮、海啸能力。加快建立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对地质灾害易发的城镇、村屯、重点工程建设区、交通要道和石山地区等区域开展重点防治。采取工程措施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突出抓好梧州地质灾害整治。对治理难度大的危险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地震和气象灾害预测预警、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以及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的建设。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强化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普及防灾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
专栏18:生态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生态建设重点实施:
  ——“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23.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3万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万公顷,封山育林8万公顷。
  ——珠江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32.7万公顷。
  ——沿海防护林工程,造林面积5.3万公顷。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封山育林面积132万公顷,宜林荒山造林24万公顷。
  ——湿地保护恢复与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退养还滩、退耕还湖4000公顷,红树林恢复2100公顷,营造红树林9230公顷,新建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
  ——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新建自然保护区7处,建立猫儿山等9个示范保护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重点治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1200处。
第九章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方针,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创新基础,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
  第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继续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和广西创新计划,全面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力求在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工艺及重大装备等方面取得突破。推进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增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校科技资源优势,支持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需要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南宁、桂林、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创新型特色园区发展,提升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水平并争取进入国家级高新区行列,支持钦州、梧州高新技术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百色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打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稳定基层科技队伍。加强基层科技能力和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建立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深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在千亿元产业推动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型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保持各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制定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及首购实施办法,建立多渠道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研究制定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条例,完善科技评价激励制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专栏19:科技创新平台及重大专项
  重点实验室:重点建设非粮生物质能源酶解国家重点实验室,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利用、有色金属及特色材料加工、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以及中药药效研究、地中海贫血防治、空间信息与测绘、水牛遗传繁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岩溶动力学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
  工程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建设西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及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免疫诊断试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甘蔗育种与栽培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建设商用汽车、内燃机、汽车零部件等一批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和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方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培育广西内燃机等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及产业创新基地:重点建设柳州国家新材料、柳州国家工程机械、柳州国家预应力机具、钦州石化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北海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基地,玉林日用陶瓷产业研发中心,中国-东盟农作物技术创新中心,及甘蔗区域育种试验、畜牧兽医水产研发等基地。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服务网络中心、社会化农村科技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星火科技培训示范基地。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在铝精深加工、新能源汽车、非粮生物质能源、桑蚕茧丝绸、畜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
  重要技术标准:重点建立健全优势特色产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农业、节能减排、服务业等标准体系。
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良好基础。
  第一节 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办园体制和管理体制,初步建成城乡学前教育体系。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用地。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工程。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新建一批地区性职教示范基地和综合实训基地,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扩大高等教育规模,优化结构布局,办好有区域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高度重视民族教育,改善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办学条件,建立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推进壮语文教育。实施国家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到2015年,力争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义务教育巩固率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8%。
  第二节 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边境、民族地区以及薄弱学校倾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县域内均衡发展。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覆盖各阶段教育的资助体系,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
第三节 提高教育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教育质量评估和监管。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学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技能和本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加快实施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巩固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普通高中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高等教育振兴、民族教育特色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特色建设等十项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水平。
  第四节 深化教育改革
深入实施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现代大学制度、办学体制、教育保障机制、考试招生制度、教育综合统筹等十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质量评价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体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扩大教育开放,加强以东盟国家为重点的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多方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专栏20:教育发展重点项目
  ——农村学前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边境沿线学校、少数民族聚居区寄宿制学校、特殊教育发展及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周转房和保障性安居试点等。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和实训基地、少数民族聚居区普通高中、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
  ——普通高校和民办高等教育公共服务设施、高等学校特色学科和品牌专业、广西大学“211”工程、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广西医科大学五象新校区、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本部搬迁、北海大学园区入驻高校建设、及“省部共建”高等学校专项,以及国家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筹建北部湾大学。
  ——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地区开发远程学习网络及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
第十一章 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适应跨越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 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实施八桂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和院士后备培养工程,加快发展人才小高地。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扩大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造就少数民族人才队伍。
  第二节 健全人才发展机制
  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宏观管理、市场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创新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使用方式,采取项目合作、智力入股、兼职兼薪、成果转化、特聘岗位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展智力服务。完善地方性人才法规体系,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加强人才市场建设,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专栏21:人才建设
  重点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提升、优秀企业家培养选拔、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博士后培养、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北部湾经济区人才集聚、西江经济带人才开发、国际化外向型人才开发、重点工业产业高技能人才开发、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社会工作人才开发,以及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等工程。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人民。
  第一节 促进充分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统筹产业政策和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做好军队转业人员安置和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支持以创业创新带动充分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积极开发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公益性岗位,鼓励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等多样化就业形式。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的劳务合作。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9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健全基层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范、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等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节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挂钩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等制度,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拓宽居民收入来源渠道,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发挥税收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加强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到2015年,力争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月最低工资1000元以上。
  第三节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以商业保险保障为补充,形成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和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衔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问题。鼓励建立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实行应保尽保。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孤儿福利、残疾人、优抚安置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到2015年,全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40万人、失业保险240万人、工伤保险250万人、生育保险22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95%以上。
第四节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社区康复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全面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推进艾滋病、地中海贫血防治,以及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防治。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7/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2%。以内,预期寿命提高到75岁左右。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和协作格局。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壮瑶医药振兴计划。加强贵港、贺州、来宾、崇左等新建地级市医疗机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推动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等制度,政府给予适当支持。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租买结合、梯度消费。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廉租房房源,加大租赁补贴力度,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范围。落实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定。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六节 统筹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人口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加强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实施村级人口计生健康服务项目,进一步落实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项制度”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力度,促进社会性别平衡。全面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切实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举办中国—东盟人口与发展论坛,加强人口问题战略研究国际交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妇女就业创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孤残流浪儿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增加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重点康复、托养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
  第七节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对革命老区、大石山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重点扶贫区域,实行特殊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继续集中整合各类资源,采取大会战方式,实施村屯道路、安全饮水、通电通邮、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扶贫攻坚工程,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幅减少贫困人口。加快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创新产业、教育、科技、生态扶贫以及对口帮扶、定点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等方式,提高扶贫成效。贯彻落实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制定实施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对贫困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逐步减少或取消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建立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推进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重点在贫困地区开展支医、支教等活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扶贫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专栏22:基本公共服务
  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实施基层就业和社保服务设施、创业孵化基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场所、工伤职业康复中心、广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等工程。
  医疗卫生:重点实施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工程。
  人口计生:重点实施广西人口计生综合业务中心、市县乡村基层人口计生服务体系、优生促进、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等工程。
社会救助:重点建设5000个五保村和400所乡镇中心敬老院,改造14个地级市救助管理站,新建158个县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扶贫开发:重点实施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十百千产业扶贫示范、特殊类型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边境地区扶贫攻坚、易地搬迁扶贫、库区移民安置等工程。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重点建设集行政、文化、卫生、体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设施。
第十三章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适应社会结构转型新形势,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广西建设,构建全国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
  第一节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改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适度放宽经济类、公益类社团和基金会的设立,落实社会组织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管理法规规章。
  第二节 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大社会矛盾调解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三节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新形势,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健全应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动植物检验检疫,开展药品安全国际合作,保障公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管理能力。推动普及公众现场自救互救、紧急避险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整治力度,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新格局,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边海防社会治安管理,完善边境一线基层治安联防联控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
专栏23:社会管理
  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工程,建设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改善公共设施和服务用房。
  社区信息化:重点建设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建设中国-东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机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等工程。
  安全生产:重点建设区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广西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矿山抢险排水救灾中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工程。
  应急管理:重点建设自治区级应急平台、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城乡应急基础设施、区市县应急物资储备系统等工程。
  社会治安:重点建设全区政法信息网络和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国家安全系统业务技术用房,公安机关视频指挥系统,全区监狱信息化、监狱安防、劳教戒毒设施改造,反恐训练基地和公安特警训练基地,公安、武警、消防、边防、司法、监狱管理指挥中心等工程。
  第四节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长效机制,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二五”规划,帮助特困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持和发展广西作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良好局面。
  第五节 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促进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构建平战结合、相互兼容、共建共用的基础平台。加强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和武警、边海防、人民防空等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共享,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的科研生产、装备保障、人才培养等体系。提升经济、装备、科技、信息等国防动员能力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深化国防教育,支持部队训练,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推进军民共建,密切军政军民团结,保持边疆巩固安宁。
第十四章 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具有时代特征、壮乡风格、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强区。
  第一节 提高全区各族人民文明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形成各族人民奋发向上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倡导能帮就帮的助人为乐精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环境,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二节 大力推动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深入挖掘优秀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时俱进,创作生产更多体现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艺术水准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加强对东盟发展研究。运用高新技术创新传统文化生产方式,发展数字文化、网络文化等新兴文化业态,推进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便捷化,加快构建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扩大优秀精品文化的社会影响。推动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均等的原则,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提高传播能力,扩大广播影视覆盖范围。加强保护利用桂林、柳州、北海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名村文化遗产及自然遗产,积极申报左江岩画世界文化遗产,实施百家博物馆建设工程,加强古籍整理保护,重视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振体育雄风计划,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千亿元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做大做强广电网络、电影院线、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文化创意、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会展、工艺美术、文物博物馆等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商贸业、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大型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建设广西文化产业城、体育城等基地,发展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繁荣文化市场,扩大文化消费,打造城市文化消费集聚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开发休闲健身体育、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加强以东盟各国为重点的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到2015年,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以上,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专栏24:文化建设
  文化惠民工程:重点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影视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及播出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职工书屋、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农村电影数字放映、文化致富、公共体育设施,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东风工程等。
  文化产业:重点建设广西电视台新传媒中心、中国-东盟文化产品物流园区、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东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广西美术馆、广西铜鼓博物馆、广西城市规划展示馆、广西文化产业城、广西体育中心二三期、广西文化艺术中心、广西刘三姐演艺城、工人文化宫、柳州文化产业园、桂林演艺之都、钦州坭兴陶文化园、百色红色文化产业园、梧州文化产业园、城市数字电影院改造、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中国-东盟创意印刷园区、桂林动漫基地、北海(竹林)文化创意产业城等工程。
  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建设广西自然博物馆、广西博物馆改造、市县级博物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中心、广西民族文献中心,实施宁明花山岩画、连城要塞遗址及友谊关、北海老街等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桂林靖江王府及甄皮岩遗址、贵港南江古码头遗址、贺州临贺古城、合浦汉文化主题公园、北海大埌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遗址博物馆等。
第十五章 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继续解放思想,不断转变观念,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第一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全面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公开透明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加大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推介力度,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工商管理、自主创新、品牌创建、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切实保护民间投资合法权益。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协调,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其他各类试验区改革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第二节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审批清理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事项。完善重大项目集中联合审批机制,提升投资服务水平。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降低行政成本,探索开展自治区直管县改革试点。完善政务服务基础设施,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自治区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三节 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把维护社会事业的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责。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建立非盈利性公益服务机构,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利用社会资本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第十六章 全面深化开放合作
  用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深入发展的重大机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全面参与国际国内多区域合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参与国际国内竞争新优势。
  第一节 深化以东盟为重点的开放合作
  坚持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以重要领域项目合作和机制建设为重点,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主要内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及合作空间,把广西建成我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新高地。加强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机制化建设,务实推进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和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深度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国-东盟合作机制和机构落户广西,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南宁商务总部经济基地。深化与东盟国家互利共赢的全方位、多领域开放合作,不断扩大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的交流合作,建设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推进交通、电力、电讯、信息网络等的互联互通。发挥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的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等功能,争取北海出口加工区扩区升级和铁山港、涠洲岛对外开放,完善内陆“无水港”网络,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和保税加工。加快建设南宁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进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凭祥-同登、东兴-芒街、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日韩、欧美、大洋洲、非洲等国家的经贸合作,完善对外开放合作格局。加强地方外事工作,贯彻落实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完善与周边国家省级事务定期会晤磋商机制,推进务实合作,深化传统友谊,广泛开展民间友好交往。
  第二节 扩大国内多区域合作
  推进泛珠三角区域更紧密合作,加快建设连接珠三角地区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内河航道、信息网络等设施,全面提升能源、产业、环保、旅游、劳务等合作水平,形成快速直通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通道,使我区更加全面主动地接受先进生产力辐射带动。加强与大西南、长三角、环渤海等区域及省际合作,深化桂港、桂澳合作,拓展桂台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改善投资环境,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扎实推进央企入桂、民企入桂,深入开展大兑现活动,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完善区域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合作实效。积极发挥商会、协会和华侨、华商的作用。
第三节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抢抓中国-东盟自贸区深入发展的重大机遇,培育技术、品牌、服务新优势,努力提高外经外贸及利用外资水平。扩大出口规模,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利用东部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加工贸易产业,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向海关监管区域集中。重点建设南宁、钦州、梧州、北海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国家和自治区加工出口基地及服务外包基地。大力发展出口企业集团,鼓励企业培育出口品牌,设立国际营销网络,巩固拓展东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快发展边境贸易,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优化进口结构,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发挥进口对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把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有机结合,优化投资环境,丰富外资利用方式,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领域,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在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环境整治、扶贫开发等领域更多利用外资。加强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逐步扩大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完善大通关机制。加强口岸建设,扩大口岸开放范围,争取一批边境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到2015年,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6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150亿美元。
  第四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鼓励引导更多优势企业“走出去”,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开展以东盟为重点的多种形式投资、贸易、产业等合作与交流,鼓励和支持汽车、机械、农业、林业、矿业、农垦、制糖、能源、中医药和科技、教育、文化等行业领域的骨干企业“走出去”,带动一批上下游中小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建立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基地,以及科技文化教育交流基地,推动承建周边国家的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扩大与东盟、非洲等国家的农业国际合作。鼓励企业以收购、兼并、上市、重组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稳步推进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国·埃塞俄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玉林-文莱合作开发水稻基地等建设,力争建设更多的境外经贸合作区。以东盟、非洲、南美等为重点,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工程招投标、境外工程分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参与国家援外项目建设。落实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企业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
第十七章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实施依法治桂基本方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一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支持工商联发挥广泛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侨务政策,做好侨务工作。
  第二节 全面加强法制建设
  加强国家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环保、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科技进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政府行为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基层司法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节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私营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推进与东盟等国家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政风建设,坚持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戒骄、戒懒、戒空、戒虚、戒假、戒奢,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第十八章 实现跨越发展的宏伟蓝图
  本规划经过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地方性法律效力。必须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实施规划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正确引导社会资源。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规划意图保持一致。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确保完成,公共服务特别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环保、价格等政策措施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革命老区、大石山区、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
  ——完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快制定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和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要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改革规划体制,加快规划立法,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市县规划与本规划的协调,尤其是约束性指标的衔接。年度计划主要分解落实本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规划实施进展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第二节 推进实施重大项目
  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抓手。“十二五”前期要确保中央扩大内需和全区统筹推进的在建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对规划提出的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农村、城镇发展、基础设施、服务业、社会民生、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文化产业、公共安全、开放合作等项目,落实建设责任,加强前期工作,完善推进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加快项目开竣工,进一步增强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
  全区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为实现“富民强桂”宏伟蓝图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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