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5    
桂会协〔2013〕29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区注协各市办事处、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贯彻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会协〔2010〕9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我会制定了《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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