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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9    
桂会协〔2009〕41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35号)要求,我会拟定了《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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